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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汛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27 17:42:06    点击:3511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8〕8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做好汛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水利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摸清情况,消除隐患,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度汛,现就我市汛前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清醒认识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定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风险因素。

二、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汛前检查和隐患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在建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河道、建筑物等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包括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预案制定;防汛料物储备和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情况;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避险抢险措施;河道的淤积、设障、平沟种植情况;堤防上的险工、口门及重要建筑物损坏情况;尤其要对主要防洪排涝河道、重要闸(站)及未修复的水毁工程等影响度汛安全的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缺乏有效防范措施的危险区域,要坚决停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各单位要登记建档,凡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切实落实整改“五落实”(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对存在问题不认真组织检查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防汛、度汛的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

                  2018年4月24日

                                                              

濮阳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