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水安监〔2018〕7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是各单位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实际,加强对在建工程、水利运行、人口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生产安全。
二是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或限期整改。
三是认真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坚持值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信息。
2018年4月4日
濮阳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