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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工作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8-8-3 08:49:02    点击:12151次    [关闭本页]

濮水办〔2018〕18号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按照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特制定《濮阳市水利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1日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目标,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追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维护健康有序的水事秩序,为濮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工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长及局属单位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政监察支队。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各县区水利局及局属单位在市水利局安排部署后应及时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对账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全力组织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重点攻坚。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状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全面梳理、严格整改水利系统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规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县区水利局及局属单位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职能部门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辖责任落实到位,水利系统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四、工作重点
         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牵涉群众利益广,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这些领域是我们重点打击的地方,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按规定程序举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来,结合水利行业工作特点,积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通过在河道、干渠和水利工程上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群发短信等多种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摸排线索,奠定打击基础。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水利系统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侵占水利工程、阻挠工程施工、私自扒口取水、盗窃水利设施设备、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现象,及时移交政法机关。同时要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以便于收集本行业涉黑线索。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帐,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
         (三)把握打击重点,依法推进落实。要精准聚焦水利系统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对他们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河道采砂领域非法盗采、滥采河道砂石;采砂整治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破坏水利工程、阻挠工程施工的村霸;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增强主体责任。市水利局要加强对各县区水利局及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县区和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强化目标,牵引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事关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和基层政权巩固。我们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仗。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各单位应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三)充分发动群众,加强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利用报刊、电台、网络作用,主动发声、抢占先机,把市委、市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群众,深入发动水利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加强舆论引导,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坚决打赢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专项行动。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及时收集、汇总各县区和局属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数据、信息随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