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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2)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8-31 15:08:54    点击:4795次    [关闭本页]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22)验收公示

市水利局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2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灌区灌溉超计划取水。濮阳市渠村、彭楼两个大型灌区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取水量超标。其中彭楼灌区2019年超计划取水81%2020年超计划取水53.33%;渠村灌区2019年超计划取水38%2020年超计划取水43.67%

二、整改措施

(一)编制濮阳市节水专项规划、濮阳市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挖掘节水潜力,实现水资源刚性约束。

(二)加大资金投入,进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进一步提高引黄灌区输配水能力,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减少农业灌溉损失率,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

(三)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依据彭楼、渠村引黄口引黄指标,组织指导灌区效益区内县()和用水户提前制定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用水调度。

(四)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引水计划,进一步完善抗旱、生态应急等紧急取水手续。

(五)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改变农业大水漫灌方式。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濮阳市节水专项规划和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编制已完成。2021年7月21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濮阳市四水同治总体规划和四个专项规划的批复》(濮政文〔2021〕70号);2021年12月28日,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的通知》。

(二)2021年9月24日,濮阳市水利局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投资6300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1月27日开工建设,2022年7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后,引黄灌溉水利用系数将达到0.511

制定出台《濮阳市水利局关于我市部分灌区引黄水量告警的通知》(濮水政资〔202123号)、《濮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和用水统计工作的通知》(濮水政资〔202121号)等文件科学合理制定用水计划,加强水量调度。渠村灌区2021年和2022年计划引水量均为2.4亿立方米,彭楼灌区2021年和2022年计划引水量均为0.57亿立方米。渠村灌区2021年和2022上半年实际引水量分别为1.7亿立方米、1.074亿立方米,彭楼灌区2021年度和2022年上半年实际引水量分别为0.57亿立方米、0.177亿立方米。2021年度两灌区未超计划引水,2022年时间过半两个灌区引水量不到全年计划引水量的一半。

    (四)2021年10月,渠村灌区、彭楼灌区均制定了2022年度用水计划;根据县(区)上报和种植需水情况,区分到月,并及时调整月用水计划。针对2019年2020年干旱导致超计划引水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抗旱、生态应急等紧急取水手续,2021年、2022年上半年渠村灌区共申报应急手续24份,满足了农业灌溉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五)2021年、2022年上半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日”等宣传活动,通过节水进社区、进学校及渠道沿线等形式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60余辆次,出动宣传人员550余人次,制作和悬挂宣传横幅160余条。通过节水进社区、进学校及渠道沿线等节水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节约用水意识,逐步改变农业“大水漫灌”等浪费水的现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831日至20229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水利局反映。

人:孙习瑞

手机号码:1769829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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