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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防汛物资(视频监控备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4-14 17:39:59    点击:5258次    [关闭本页]

2023年度防汛物资(视频监控备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QGC-20230405

2、项目名称:2023年度防汛物资(视频监控备件)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8.21万元(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2023年度防汛物资(视频监控备件)(详细参数数量见谈判文件)。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对列入上述名单得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投标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 4月 19日,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30时-18:00时报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1105室

3.3、方式: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授权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加盖公章。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9点00分。

4.2、开标地点及评标地点:濮阳市黄河路京开大道西北角柏维酒店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濮阳市水利局》、《河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6.2、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3、 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6.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濮阳市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杜思       

联系方式:0393-5566186  

地 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桃园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代理机构:新疆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平        

联系电话:13461666639

地址:振兴路赛博大厦1105室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