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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3-7-18 08:53:07    点击:1887次    [关闭本页]

       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近日,市水利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为期半年,分为动员部署、违法线索排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总结提升五个阶段,主要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旨在加强全市水利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水事违法犯罪行为,以五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形成严厉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进一步推动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水利部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本地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全面排查各重点任务领域的问题线索,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并根据需要提供水利专业技术支持。

       审判机关将加强与水利部门协调沟通,对重大疑难复杂水事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给予指导,依法审理重点领域涉水违法案件,及时受理案件提高审查与执行效率,适时发布水事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

检察机关将围绕本地区水事秩序,加强与水利部门的会商研判,对水利部门和有关综合执法机构移送的问题线索,可与水利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并积极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正确履职。

       公安机关将加强汛期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依法受理水利部门和有关综合执法机构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打击危害河湖安全的犯罪行为,严肃查处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

       司法行政机关将与水利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使水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构围绕重点任务领域,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