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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9-17 09:13:49    点击:3889次    [关闭本页]

濮水安监〔2012〕24号

 

 

濮阳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第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在建工程管理单位:

    根据濮市安委[2012]18号文件精神,8月23日和9月5日两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正值“国庆”、“中秋”双节来临、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现结合我市水利系统实际,特制定第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检查时间

    从2012年9月6日到10月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濮阳市水利局第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

    组  长:梁臣朝

    副组长:王焕军  邵永胜  龙藏瑞  张作斌

    成  员:杜广兴  刘运岭  王军学  王配套  贾万江 

    刘俊杰  张玉军  毛守让  曹景河  路国显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按照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与政府检查交叉进行、分级负责与上级指导相结合的办法展开。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开展检查,各单位组织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
    四、检查重点

    1、各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各类施工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专家论证、交底及按专项方案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情况;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的办理情况以及经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情况;起重机械司机、拆装作业人员、信号工的持证上岗情况等。

    2、河道中擅自建设违章工程;擅自围垦河道、进行河道开发;在河道内弃置、堆放阻碍正常行洪障碍物以及非法向河道内排污等;闸站金属结构的定期检修、运行程序和调度的规范、安全生产用具的配备、事故的应急处理等。

    3、严格检查和管理各科室使用的电器用电安全;要害部门的防火设施的完善;消防器材的检查和养护;机动车定期检修、年检,严禁带病行车等。

   4、在历次检查中发现但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遗留问题。

 五、几点要求

    (一)各科室、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这次大检查,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做到步骤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大检查各个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科室、各单位在这次安全生产检查中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务必做到检查要细,整改要实,绝不能图形式、走过场、搞应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落实跟踪问效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

    (三)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在消除事故隐患见实效。一是要做到隐患排查责任到位,对事故隐患要做到四个明白(即:隐患基本情况明白、监控防范措施明白、应急预案明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明白);二是严格执行事故隐患登记、报告、整改和销案制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逐个销案。三是要做到重大危险源防范监控责任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防范和监控。

    (四)加强督促检查。局督查组随机督促检查各科室、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检查不重视或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整改,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存在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部位或场所重点督查。

    各单位要对这次大检查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于10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书面总结和大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局安全监督科。

     联 系 人:孙大鹏

    联系电话:6665258

    邮    箱:pyssljajk@163.com

    附件:濮阳市2012年第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