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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冬春水利建设工作中加强国防光缆保护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4 11:12:58    点击:5628次    [关闭本页]

各县(区)水利局及有关水管单位:

    目前,我市冬季水利建设已全面掀起施工高潮,因多处国防光缆跨越我市河道、渠道水利工程,根据国防光缆主管部队的要求,为确保部队战备任务的完成,实现我市境内国防光缆绝对安全,对我市水利建设工地确保国防光缆安全提出要求,并特作如下通知:

    一、增强国防意识,提高保护好维护好国防设施的自觉性。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国防光缆安全,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损毁国防设施,对国防设施要积极参与管护。

    二、认真贯彻部队频布的国防光缆保护法和管理条例。在水利建设施工中,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标单位法人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防光缆跨河道、渠道线路走向和定位,施工前要及时上报国防光缆部队主管部门,提出施工处置方案,施工中要按照部队要求进行国防光缆跨越段的施工。严禁危害国防光缆安全的行为发生。凡不顾国防光缆安全蛮干造成事故的,交有关部队依法严肃处理。

    三、各有关水利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保护好和维护好国防设施安全当成水利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搞好宣传,加强教育,增强自觉性,坚决杜绝在我市境内损坏国防光缆事故的发生。

    四、对于违反规定施工,造成国防光缆发生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实行“谁损毁,谁承担责任;谁破坏,谁承担赔偿费用;谁违法,谁接受部队法律处置”。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在冬春水利建设工作中加强国防光缆保护的紧急通知(濮水安监[201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