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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化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6-9 09:38:56    点击:4365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

领域深化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

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化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化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附件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化预防施工起重机械

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防范水平,根据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行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化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监管相关制度体系,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施工相关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强化施工现场组织管理,切实提高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效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实施。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认真总结去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仍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整治下列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1、项目法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按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

    2、施工企业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或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

    3、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不落实,安全监理制度未制定,对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不严或流于形式的;

    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制定、未经监理审批、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未配备,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6、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缆机、架桥机等起重机械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其安装、拆卸(顶升)作业未制定专项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登记,作业过程未严格按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违规使用的;

    7、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未按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及审批,其搭设、验收、使用、拆除等不符合相关规程和方案要求,钢管、扣件进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8、对2012年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构,配足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投入,细化安全措施,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进一步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从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强化安全监管,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在安装、检验、使用和防护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查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要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相关资质资格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完善监管方式和途径,做好日常执法监管、重点执法监管、跟踪执法监管,健全完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强化停工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惩治措施,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强发证后的安全执法监管,重点打击起重机械、脚手架等无产品合格证、无许可证、无备案登记、无方案设计施工、操作人员无资质证书等非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强化督促指导。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细化现场管理措施,特别是施工企业要编制完善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施工方案,突出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的审核和审批作用,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序进行旁站监理。要完善和加强水利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对施工风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危险源的管控。

    (四)强化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3〕8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体系,特别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架子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及其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和岗位更换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要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将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安全管理纳入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施工企业明显改善安全条件、提升管理水平。

四、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6月上旬,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化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特点,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并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上旬,各单位要督促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检查、项目法人组织整改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三)检查督导阶段:10至11月中旬,各单位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和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并严肃处理。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下旬,各单位对已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出完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意见与建议,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29日前报市水利局安监科(电子邮箱:pyssljajk@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 二)明确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加强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紧紧抓住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切实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引发事故的,要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预防坍塌事故相关制度,完善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环节和脚手架工程安全标准规程,有效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