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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濮阳市水利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24 09:55:44    点击:5597次    [关闭本页]

关于印发《濮阳市水利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濮阳市水利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结合本科室、本单位实际,细化分解自身承担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附件:濮阳市水利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濮阳市水利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6年全市综治与平安建设总体要求,围绕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持续深化平安濮阳建设,全面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继续推进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综合治理联系点共建活动,全面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为水利系统开展各项工作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濮阳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和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与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工作实际,以创建平安单位为抓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努力创造良好水利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重点、争先创优、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全面构建水利系统综治与平安建设防控体系;无大规模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无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无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要害部门的恶性影响事件的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切实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和保卫力量建设,不断强化单位内部自防措施,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与管理责任。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做到领导、制度、人员和措施“四落实”。认真开展单位内部治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格本单位财务科、仓库、档案室、保险柜等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场所和贵重物品的管理,全面落实技防、物防措施,杜绝和减少被盗案件以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从源头上减少产生社会矛盾纠纷的因素和隐患,切实防止在决策、报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而产生社会矛盾。定期研究本单位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积极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本系统或本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两会”、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庆日、敏感时段维稳工作,全年落实温控措施,杜绝发生干部职工集体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围堵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以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赴省进京集访事件。认真制定本单位预防和化解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
    (三)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主要责任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防止和减少水利工程管理中的各种隐患和事故,加强水利项目施工工地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技防单位建设,力争达到技防单位建设标准。
    (四)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按照市综治委的安排,定期向市综治委委员会议述职,报告本部门、本系统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档案管理、迎检和年终检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成立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专人负责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各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防控体系,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严格规范,不断夯实创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市综治委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综治与平安建设机构建设,配强配齐专职干部,使创安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实效。同时,要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规范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档案,制作统一的宣传板,实行创建活动月通报制度和创建信息报告制度。
    (三)加强宣传,做好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多措并举,通过濮阳水利网、水利简报、LED屏、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好“三个一”措施,实行集中宣传与常态化旋床相结合,3月份份扎实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水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涉水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意义和本单位创建平安单位的新经验、新办法,使平安建设工作做到人人知晓,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人人支持、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管理,逐步提高平安建设水平。建立健全“督查有力、考核严格、赏罚分明、奖惩到位”的工作责任机制。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对不重视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发生严重危害治安稳定问题的科室和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追究。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围绕目标要求,既认真履行参与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的职责分工,又扎实开展本单位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10%),并设立“社会综合治理”单项先进奖项,对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努力构建以“综合参数看达标、制度建设看规范、防控水平看成效”为主要特点的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
    (五)狠抓落实,争创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以干部职工满意程度为衡量综治工作好差的主要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抓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牢固树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争创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