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进一步加强濮阳市水利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及时、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2.坚持党管一切原则,网络平台发布的一切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培训等信息,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
3.局办公室为局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工作主体责任部门,负责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4.局重大活动、涉及局主要领导活动的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他信息由组织活动的各相关科室(单位)供稿并负责。
5.各科室(单位)要及时报送信息。需当天发布的信息最迟不得晚于当天16时报送局办公室,需次日发布的信息最迟不得晚于次日上午11时报送局办公室,并对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信息发布管理流程:科室(单位)起草→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局办公室审稿编辑,形成送审稿→提交分管局领导,重要活动信息由起草科室(单位)提交局主要领导审阅→局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不少于2人)进行校对→校对无误后正式发布。
7.下列信息不得在局网络平台发布:带密级的文件;对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同级机关的往来函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8.舆情监测与处理。信息发布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实时监控,局全体职工进行线上监督,24小时之内及时回复用户的留言和问题,任何人发现有敏感信息,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汇报,妥善处理,一旦发生舆情,第一时间正面回复,按照“30146”工作机制积极疏导,做到有效应对。
9.对出现信息迟报、漏报、信息失实的科室(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出现政治意识形态事故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10.本办法适用于局网络平台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
1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