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豫水管〔2023〕15号)规定,濮阳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南乐县大清节制闸、柳屯金堤河拦河闸水闸工程进行了标准化管理省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拟认定南乐县大清节制闸、柳屯金堤河拦河闸水闸工程为河南省一级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受理部门:濮阳市水利局运管防御科
联 系 人:卢 飞
联系电话:0393-6668202
地 址:濮阳市人民路1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