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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河河务局与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河长+检察长”工作座谈会并开展联合巡河活动
发布时间:2022-7-16 08:02:37    点击:6365次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做实做细“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7月15日,卫河河务局与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工作座谈会,沟通工作开展情况,探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落实并联合开展了巡河调研活动。
座谈会在卫河河务局机关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令宝、公益诉讼部负责同志,卫河局副局长段峰、水政科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卫河局介绍了流域概况、近年执法情况、河长制和“河长+检察长”工作情况等。王令宝副检察长表示,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是涉及民生和防汛安全的大事,市检察院坚决支持卫河流域执法工作,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检察机关与卫河局的良性互动,形成工作合力,遇到难点问题要及时反映,检察机关将采取下达检察建议等措施促进解决,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段峰副局长表示,感谢市检察院的支持和表态,进一步增添了做好执法工作的底气和勇气,“河长+检察长”工作的开展给卫河执法提供了更多的支撑和途径,我局将充分利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这些措施,推进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的有效开展。针对最高检和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双方基本确定了落实形式,待对具体文本进行修改商定后尽快落实,希望借此契机,能够在建立机制、制定细则等方面使“河长+检察长”工作增加制度保障、再具体推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对水行政执法的保障促进作用。座谈结束后,双方联合开展了巡河调研,重点检查了清丰县滩上村违建大棚清理整治情况、清丰留固险工灾后重建现场、南乐县“元村商贸城”案件拆除原址等,实地巡查了解卫河河道和堤防管理等情况。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清丰河务局、南乐河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巡河调研活动。


(河长科)